发文标题: 关于下达2008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行[2008]25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发文时间: 2008-9-4
实施时间: 2008-9-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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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确定的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0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08]25号)确定的选聘名额分配计划,现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8年度(12个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抓紧落实。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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