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8]13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0
实施时间: 2008-8-2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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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此前,省局已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的贯彻要求,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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