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贯彻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实施方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0]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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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贯彻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实施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贯彻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医疗机构的分类界定
  (一)医疗机构整体划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两大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营运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只能用于自身的事业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其医疗服务所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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