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8]67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9-16
实施时间: 2008-9-16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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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
  二00八年九月十六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质量,根据行业培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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