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协同共建及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发[2008]10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9-12
实施时间: 2008-9-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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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财政部门户网站是财政部乃至整个财政系统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经过升级改造,新的财政部门户网站已于2008年8月1日零时起正式对外试运行。为了进一步办好财政部门户网站,拓展信息量,提高知名度,增强影响力,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财政系统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经部领导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让财政部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和财政干部职工广泛知晓和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机关内部及政府采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等公开办事场所显要位置张贴财政部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后对外试运行的公告及网站首页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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