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7]41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30
实施时间: 2007-11-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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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国家税务局要做好此次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的领导、宣传和辅导工作,按通知中操作指南,优化办税流程,设置岗责,并对取消和简并的事项和减少的报送资料清单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
  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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