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办农[2007]15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厅
发文时间: 2007-6-26
实施时间: 2007-6-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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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林业局,有关县(市)财政局、林业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及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号)规定,我省制定了新的《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统称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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