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市地税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8]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
实施时间: 2008-9-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2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市注税中心:
  本市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公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第一批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和本市2008年度新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利用税法宣传栏、电子屏幕、触摸屏及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附件:1.上海市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第一批年检合格名单;
      2.上海市2008年度新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