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34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5
实施时间: 2008-8-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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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三千万美元以上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2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8]701号文批复如下:
  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吴江(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方注资4亿元人民币,2007年10月到位)。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统一管网形式生产、供应自来水并投资、建设经营吴江市区域供水工程厂及供水配套设施(含管网)等区域供水公共基础设施等,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鼓励类第四类第8条范围。鉴于该公司外商投资达到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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