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和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办购[2008]1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08-6-10
实施时间: 2008-6-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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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各省辖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财办购〔2008〕8号)的部署,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已经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6月20日起进入重点检查阶段。现将重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重点检查坚持“依法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重在整改”的原则。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发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掌握政府采购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督促被查单位依法实施规范采购,推动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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