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26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9-9
实施时间: 2008-9-9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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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8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9月16日至30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二、本期国债从2008年9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9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9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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