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改组改制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5]5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6
实施时间: 2005-4-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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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改组改制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豫政办[2005]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改组改制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
    豫政办[2005]3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的改组改制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一些企业利用改组改制,改变征管归属,骗取税收优惠。为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原则,堵塞征管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就企业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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