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资源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1998]16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9-28
实施时间: 1998-9-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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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营业税、资源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向省局反映。
  一、营业税
  1、个人或医院科室几个人出资购买医疗设备(如CT、X机等),供医院使用,收入按一定的比例分成,若干年以后,该医疗设备归医院所有。按照税收政策这是一种设备租赁行为,因此对个人取得的那部分收入应该按“服务业——租赁”税目征收营业税。
  2、关于人工降雨业务征税问题人工降雨是气象台或其他单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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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营业税第四项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地税函[2009]41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28
实施时间:2009-1-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二项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6
实施时间:2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