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会协[2008]6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9-4
实施时间: 2008-9-4
失效时间: 2008-12-1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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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年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经验,深入研究世界会计职业发展规律,先后提出并实施了行业人才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行业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适应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优化行业结构,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更好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有必要大力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必要性
  1.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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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正式稿已出台
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发文文号: 会协[2008]98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12-17
实施时间: 2008-12-17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意见》着力于中小事务所规范发展,基于三个方面背景:
  一是行业做大做强不断深化需要行业自身夯实基础。2006年以来,为服务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企业发展的规模化、多元化、需求多样化,中注协在财政部统一领导下,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规律,启动了做大做强战略并取得初步成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既需要一批能够为特大型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事务所,也需要众多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中小事务所,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合理的事务所规模结构、区域结构、服务结构的布局。
  二是中小企业繁荣发展提出迫切的服务需求。近年来,国家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从法律、体制、政策、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大力地促进各类所有制、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展,迫切需要中小事务所提高素质,创新专业发展模式、服务方式、技术手段,不断追踪、发现和挖掘市场需求,培养专业服务能力,提供与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服务。
  三是中小事务所自身谋求生存和科学发展刻不容缓。当前中小事务所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全行业深化认识和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需要通过中小事务所自身的不懈努力,需要各方面不断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加以解决。
  二、《意见》起草的主要过程
  一是收集研究文献资料。今年2月份,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和科学发展观以及部领导有关批示;制定工作方案;搜集、研究有关中外中小企业发展历史、现状、政策措施、发展趋势的文献资料;搜集和研读IFAC和行业组织有关中小事务所文献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文件的总体定位和思路。
  二是走访调研。3月初,根据初步文献的研究,制定详细调研提纲,走访在京中小事务所,详细听取和了解中小事务所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3月下旬,形成框架结构草案,对文件的总体结构,中小所规范、发展及环境之间的关系、相应的政策措施等,进一步研究讨论,4月中旬,经过两稿修改形成《意见》草案(第二稿)。
  三是组织论证。4月下旬,将《意见》(第二稿)提交中注协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的中小所规范发展专题座谈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各地协会意见,根据14个地方协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第三稿。5月26-27日,将《意见》(第三稿)提请全国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听取意见。6月11-15日,赴山西、湖南、深圳等进行专题调研,在三地协会的支持下,组织中小事务所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必要性、总体目标以及三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共20条。
  《意见》提出的中小事务所规范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小事务所的创业精神和进取精神,不断探索和总结中小事务所发展规律,推进中小事务所依法规范经营,引导中小事务所不断实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夯实中小事务所的发展基础,形成大中小事务所合理布局,充分发挥中小事务所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用5-10年的时间,打造出一个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专、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小事务所群体。
  具体措施主要涉及中小事务所的规范、发展和环境改善三个方面。《意见》认为,规范、发展、环境改善,三者缺一不可,规范是基础,发展是重点,环境是必要条件。《意见》着力于措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特别是深入思考和积极回答中小事务所、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关心的问题,如中小所数量过多和质量不高问题、协会的服务如何更加到位和有效、与中小所生存和发展相关联的内外部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等。
  在规范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的分级管理和有效的行业监管,以强化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的执业胜任能力,提升职业道德控制能力。
  在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提高中小事务所个体素质,发展适应市场需要的精专优的理念和能力,提出了在精专人才培养、特色业务开拓、新审计技术应用、特定条件下质量控制、适应性组织体制和机制改进、精专型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思路。
  在改善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通过不懈的努力,推动中小所内外部环境的改善,这涉及三个层面和三个途径,包括事务所、协会和有关部门的各自和协同的工作。其中,《意见》在协会服务方面,提出了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创造和提供精专人才培养条件、指导和帮助开辟特色市场、加大所需要的技术支持供给、推进最佳管理实务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和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加强相关研究与宣传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