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协[2008]4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7-27
实施时间: 2008-7-27
法规类型: 先进工作者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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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财会发[2008]26号)的要求,决定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湖北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以下简称“财会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评选表彰我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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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鄂财会发[2008]24号).doc    
附件2、湖北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3、湖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