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德维比斯保健设备[山东]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办法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8]24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2
实施时间: 2008-8-2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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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德维比斯保健设备(山东)有限公司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请示》(临国税发〔2008〕76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德维比斯保健设备(山东)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请你局在严格把关、严防骗税问题发生的前提下办理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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