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解缴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价监调[2005]17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12
实施时间: 2005-8-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5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解缴工作,实现解缴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我们制定了《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解缴工作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解缴工作规定
  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解缴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解缴工作,实现解缴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