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价监调[2005]17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8-16
实施时间: 2005-8-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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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和《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的管理,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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