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8]1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8-12
实施时间: 1998-8-12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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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我省煤炭资源分散,多系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开采经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易漏征漏管。为加强源程序泉控管,防止税源流失,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我省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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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