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
发文文号: 豫地税发[1998]12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6-8
实施时间: 1998-6-8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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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科委、省地税局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第二税务学校、中央驻豫及省直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技社会团体、技术贸易机构:
  遵照国务院国发[1996]39号文件《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10号)文件规定,统一完善和规范我省扶植技术市场体系培育和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结合《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现将我省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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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地税函[2009]41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28
实施时间:2009-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6
实施时间:2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