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收购行业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发[1998]34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12-16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08-8-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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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税局,省局直属局,济源市国税局:
  当前收购发票使用和管理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用票单位随意填开较为普遍;一次性供票量较大;有些地方对企业开具的收购发票没有认真审验;收购发票版面金额过大。以上问题的存在,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偷、逃国家税款以可乘之机。为此省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控制收购发票的版面金额。从1999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供应万元版以上的收购发票(专业收购发票除外)。
  二、严格控制收购发票的供应量。税务机关供票量一般不得超过企业一个月的用量(季节性收购除外)。
  三、认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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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8]311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8-22
实施时间:2008-8-22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8]222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8-28
实施时间:200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