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8]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农业部
发文时间: 2008-8-12
实施时间: 2008-8-12
法规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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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林、农牧)(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好地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2007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以下简称《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内实施。为做好《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制度》的重要意义
  合作社是我国广大农民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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