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颁发《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89]教政字0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教委
发文时间: 1989-11-17
实施时间: 1989-11-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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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
1989年11月17日,国家教委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勤奋学习,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专门人才,现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以下简称《行为准则》)颁发试行。
  一、《行为准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等学校学生在政治、思想和品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高等学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教师和职工应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用《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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