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建房字[2008]4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08-5-9
实施时间: 2008-5-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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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建设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广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管等各项工作,提出如下贯彻《办法》的意见:
  一、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抓紧建立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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