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9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是总局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级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及税务网站等平台,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同时,要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总局《通知》精神,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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