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使用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征收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7]16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8
实施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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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各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费款,提高征收效率,彻底实现电子报税,经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采用电子报税方式申报税费款的纳税人使用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征收工会经费。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在电子报税时,应同时申报工会经费事项。
  二、各地县以上工会在人民银行县支库、市中心支库开设工会经费待划转户,并预留同级工会印鉴,户名为“国库待结算款项—xx市(或xx县)工会经费待划转户”,用于归集通过TIPS系统(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划入国库的工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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