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物资部承包经营从苏联、东欧国家进口物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1989]物财字342号
发文部门: 物资部
发文时间: 1989-11-9
实施时间: 1989-11-9
法规类型: 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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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物资部承包经营从苏联、东欧国家进口物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规定
1989年11月9日,物资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物资部承包经营从苏联、东欧国家进口物资问题的复函》国发(1989)3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承包经营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财务管理
  (一)由财政部拨入的定额补贴款和部各专业公司经营苏、东进口物资实现的盈利,均由部财务基建司统一集中管理。
  (二)财政定额补贴款项的申请
  1.经贸部所属各有关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对其到货结汇的苏东进口物资,要及时清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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