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8]6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
实施时间: 2008-7-1
失效时间: 2010-9-3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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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地税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税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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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修订重新公布。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地税规[2010]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20
实施时间: 20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