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8]3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5
实施时间: 2008-3-25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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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度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确保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8〕78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国税发〔2008〕21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08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将农村信用社(包括省、市、县三级农村信用社)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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