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统[2008]3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08-6-27
实施时间: 2008-6-2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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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资企业: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38号)、《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执行新会计准则试点工作情况,为积极稳妥推进本市国有企业开展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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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表式).xls    
附件2.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重要项目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