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国税函[2008]159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7
实施时间: 2008-7-1
失效时间: 2012-6-2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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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去年以来,随着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部分出口货物由原来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口免税货物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1、济南市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2、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3、免税申报明细表.xls;
  4、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xls。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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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6-29
实施时间:201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