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财社[2007]543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07-11-21
实施时间: 2007-11-2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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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结合目前和明年年初有关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应按规定要求迅速组织启动辖区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参保登记,核定参保人数及其人员分类情况。
  二、各区财政局应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核定的参保人数,按规定补助标准和渠道,编制2008年本级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预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于2008年元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同时上报有关表格(表样附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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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  年武汉市     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