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07]2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4-18
实施时间: 2007-4-1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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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为做好我省的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实个人账户的范围和比例
  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2006年1月1日前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以后的逐步做实;2006年1月1日以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
  从200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按3%起步做实个人账户,以后年度由省统一确定提高做实比例,直至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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