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字[2008]13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8-4
实施时间: 2008-8-4
失效时间: 2015-4-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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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波不发),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加快建立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我们制订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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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建[2015]41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5-4-7
实施时间:20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