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备案资料调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8]2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7
实施时间: 2008-3-27
失效时间: 2016-8-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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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调整本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方式的函》(经农函[2008]34号,详见附件):按照市编委有关精神,自2007年9月4日起,原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承担的饲料管理职能移交北京市农业局负责。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4]243号)涉及相关免税资料调整如下:
  一、饲料生产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饲料免税的备案登记手续:
  (一)复合预混料生产企业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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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26
实施时间: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