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国税函[2006]183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9
实施时间: 2006-9-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武汉市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为了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促进“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行业执业规范。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考核对象:税务师事务所
  二、考核方式:以百分制的形式,采取量化计分的方式,在税务师事务所自评和区局职能管理部门初评的基础上,市局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考核指标、达标要求、计分标准实施综合考评。
  三、考评级次: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