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字[2008]7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7-20
实施时间: 2008-7-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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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机场公安局,铁路公安处:
  2007年8月,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安交警罚没收入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字〔2007〕98号),就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流程、各相关部门职责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指导我省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通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非税信息系统)收缴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的试点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中涉及现场收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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