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8]9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8
实施时间: 2008-4-1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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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08〕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我省被列入全国六个试点省市之一,从2008年4月1日起,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先行税务备案的管理措施,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规范非居民税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制度的必要性
  为完善国家售付汇和税收管理,防止逃套汇和偷逃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下发《关于非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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