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服务业发票专项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8]13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7
实施时间: 2008-7-17
失效时间: 2011-1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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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2008年3月以来,市局与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制售假发票和代开发票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了一起以虚假注册公司骗取发票并非法出售、虚开发票的“4·24”专案。从查处的情况看,建筑业和服务业发票是不法分子骗取发票的重点,尤其是建筑业发票,具有开具金额大、造成税款流失大和影响恶劣等特点。为此,市局决定,自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业、服务业开展一次发票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署纳税人对收取的建筑业、服务业发票进行登记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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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建筑业(服务业)发票调查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