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联合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8]12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3
实施时间: 2008-7-3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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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国、地税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联合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大连市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税收成本,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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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二项款;第三十三条;   第八章第四十条“税务登记工本费由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6]11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负责收取和管理。”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