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资统评[2007]42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总会计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69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出资企业:
  现将《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委。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