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企财发[2008]2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2-14
实施时间: 2008-2-14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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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有关省属企业:
  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00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湖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

  湖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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