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6]7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8
实施时间: 2006-6-28
失效时间: 2009-2-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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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主管税务机关对未完工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应先按以下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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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地税发[2009]22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2-2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