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8]9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13
实施时间: 2008-6-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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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停止执行后,对已经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实际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在2007年度结束后尚未抵免完的投资额,可按其剩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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