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07]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4-19
实施时间: 2007-5-1
失效时间: 2014-3-31
法规类型: 工程预决算审计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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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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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表、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价服[2014]4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4-3-17
实施时间: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