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8]16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0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5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优化退税服务,充分利用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出口退税有关模块功能,省局决定改进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的有关工作流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7月起取消各市每月的出口退税申报提醒信息的上报工作,改为省局按月从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中提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将逾期电子信息,并公布在省局12366网站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发〔2007〕160号)中第三条“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作要求”中地市向省局上报信息的工作规定予以废止。
  二、取消地市上报信息工作后,各市局退税部门仍应切实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