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出口企业开展日常评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
实施时间: 2008-7-2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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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出口企业:
  为确保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安全性,预防和打击出口涉税违规违法行为,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口企业开展评估调查工作是一项日常的、长期的工作。为此,将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国税发[2006]165号)文件规定,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部门对外贸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进货发票进行函调,对函调涉及的出口单证在未取得对方税务机关回函前,暂不办理退税。在收到对方税务机关回函后,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部门认为尚存在疑问的,转入评估调查程序作进一步核查。
  二、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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