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8]9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30
实施时间: 2008-6-30
失效时间: 2012-9-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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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参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充分保障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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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31
实施时间:20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