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纳税人选择纳税缴款银行账户的通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计[2008]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27
实施时间: 2008-6-27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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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关于纳税人选择纳税缴款银行账户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张贴,并及时与原对口“纳税专户”开户银行联系,方便纳税人办理变更账户性质业务。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纳税人选择纳税缴款银行账户的通告
  随着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科学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为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业务,现就纳税人选择纳税缴款银行账户事宜通告如下:
  一、1996年开始执行的《关于税务报缴大厅税款征收业务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关于“纳税人应在指定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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