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改制企业流转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1998]8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9-18
实施时间: 1998-9-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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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分局:
  目前,全省企业改制工作已有计划,有组织的全面展开,举动大,范围广,出现了企业合并、兼并、分立、资产转让、承包、租赁、破产等多种改制形式。企业改制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意义的影响,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改制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的完整统一,省局研究制定了《加强改制企业流转税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涉及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对企业改制工作应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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